第15章_平步青云_正能量小说

第25章平步青云

后崩坏书 半夏末离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章(→)

龙烈血的话直让葛明翻白眼,葛明觉得自己有点无法理解龙烈血的想法,确切的说,葛明觉得龙烈血这个人很矛盾,很多时候,龙烈血很随和,你可以随意的和他开一开玩笑,谈谈人生,谈谈理想,谈谈姑娘,甚至说上几个荤笑话。但有的时候,这个人又寸步不让,整个人像一把出鞘的刀一样浑身散着冷漠而咄咄逼人的气势,喜欢以硬碰硬,丝毫没有妥协的可能,就像在军训时和黑炭干架的那次。就拿这次选课来说,葛明原本以为按龙烈血的性格他会坚持自己最初的想法,在弄砸了龙烈血的选修课后,葛明还内疚了好久,但让葛明没有想到的是,龙烈血这么容易就放弃了原来的设想,轻轻松松的接受了这门钢琴课,连重新改选一下的机会都不要了。“真是搞不懂他啊!”葛明也只有在心里叹息一声了。如果是别人的话,葛明也许还会怀疑一下那个人选钢琴课的“图谋”,但对龙烈血来说却不存在这个问题,可以把赵静瑜这样的女人都放下的男人,又怎么会像那些家伙一样呢?

“而且,从他们倒地的位置上来看,对方不是偷袭,因为他们已经离开了自己的座位,他们的座位摆放得还算整齐。这是双方在有了冲突以后被对方面对面击倒的,能够干脆利落的在第一击就让四个人躺下,这样的一些‘嫌疑人’确实是需要在有增援的情况下才有把握逮捕的,我刚才的决定太鲁莽了!”

  顿了顿,王乐拍了拍穆熙妍的玉手,幽幽的继续道:“而我,只能通过杀人,目前来说,也只有杀人,并且要做到极致,让和我作对,想要与我王乐作对的人们感觉到恐惧绝望,才能证明自己不是懦弱的,可以任由别人来揉捏。”

平步青云“是,孙先生请。”

  郑歌点头同意道:“没错,留着这颗神秘种子,算是给自己留个念想,也许哪天就在机缘巧合下弄清其中的秘密了。”

龙烈血也笑了起来,如果她能把自己当作朋友,自己又何必那么紧张呢?

听到这话,那院长的脸更白了,他用一个动作表示自己的想法,连忙摇头。如果要报警的话,他实在是不敢肯定那少年会不会一拳把他打死。刚才那一拳,让他一下子明白了很多东西。

平步青云可是,一旦能成功将寸劲融于刀法,洪武既不用担心别人看出什么端倪,又能够增加自己的实力,当然值得努力了。

平步青云一路回到自己的公寓,洪武的脸色有些难看。

  到时候天知道经过那些门中师长之手的这块玉简会不会被掉包。

男生女生又乱哄哄的一堆的散了开去,现在大家终于明白这不是在渡假了。

“这个……龙烈血……你是不是云南的少数民族啊?以前是不是住在山里?”

  王乐摸了摸鼻子,苦笑回道:“如果南天前辈没有骗我的话,那就是了。”

  当初进入成吉思汗地下陵寝,那也是在金忠信这种常年在盗墓行里打滚的摸金校尉牵头,才得以成功进入。

“有这种困惑的不光是我们,我相信所有毕业的人都有,初三的,高三的,我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在毕业后把这些东西捐给学校,如果能够把自己不要的教材和书都捐给学校,也算是在离校前再为学校做了一次贡献!”

  而这也超过了在此之前,王乐猎杀吸血鬼一共获取的六十二个战功积分。

  司机小弟也没问原因,点头称是后,就在前面的岔路口打了个方向盘,又往郊区的垃圾处理厂而去

“有,一个武馆的新进学员,名叫洪武。”徐峰老实的答道。

而《九宫步》却是以玄奥的九宫步法来躲避攻击的一种技巧,不需要内劲辅助,只需要熟练的掌握九宫步法,并能将之融会贯通,运用于实践中。

听到胖子的话,黑衣人点了点头,然后他就问了胖子一个问题。

一道剑光冲天而起,撞击在利爪之上,将利爪崩飞。

平步青云“你喜欢看好莱坞的电影吗?”

一声大喝传来,有人挡在前方,喝令洪武等人停下。

  到时候天知道经过那些门中师长之手的这块玉简会不会被掉包。平步青云

  王乐接过递来的盒子,如法炮制的塞进袍袖当中再将其放入法眼空间里面。

平步青云客人一共有三个,有一个人是那天回家时和龙烈血打过照面的,四十多岁的样子,另外两个也都是小沟村的,一个年龄也是四十多岁,另一个年龄要稍大一些,差不多五十多岁,腰带里插着一只烟杆。出于一种由龙悍训练培养出来的本能,龙烈血悄悄的,不着痕迹的观察起这三个人来,三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那被太阳晒成紫铜色的皮肤,一看这皮肤的颜色,龙烈血就知道他们是小沟村标准的村民,那种皮肤的颜色,不是像有的人那样故意去太阳低下晒一下,染个色,表明自己很阳光的那种颜色,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紫铜色,只有常年在田地当中劳作的人才会有。还有他们的手,粗糙而有力,手上的皮肤和脸上的是一个颜色,其中一个人手臂上有一个疤,不注意看可能还会看走眼,那个疤在那个人左手靠近手肘处,岁月已经让那个疤失去了原本的样子,一般人根本注意不到。龙烈血却注意到了,看到那个疤,龙烈血就知道了,这个人当过兵,那个疤,是枪伤,看那块疤的样子推断出受伤的时间,刚好,那几年在和安南打战。

龙烈血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父亲喝酒,但今天,龙烈血知道,例外。

“这些书真是鸡肋!”天河看着这一堆书也皱起了眉头,平心而论,不必虚伪,这些东西打死他他都不想再看第二遍,可就这样丢了,又觉得很可惜。

龙烈血拍了拍小胖的肩膀,“你打算报什么学校,如果没想好的话就和我一起报西南联大吧!”

“不行!”电话那边的拒绝声音斩钉截铁,没有半丝的余地,“你现在的任务是在学校里好好上学,多给老子学点有用的东西,我们屠家从古到今秀才都没有出过一个,你老子我只是小学文化,大字不识几个,到你这辈才出了个大学生,你考上了西南联大,你爹我在亲戚朋友面前脸上也光彩,就是你死去的爷爷知道了,他也会在地下偷笑,家里可不缺你那几个钱,电脑这东西我也不懂,你要是真想买什么的话,告诉我我给你买就行了,你别给老子我搞些歪门邪道,你在军训时做的那些事是你运气好,可不是你有本事,出来到外面,还得实打实的,你还想玩你军训时那一套可有些不行了,没有八车砖你就别给我盖那小洋楼,这钱有那么好赚吗?你老爸我从十四岁拼到现在才给你攒了这数百万的家财,要是这钱都像你说的,来得这么容易,那大家都去开什么网吧得了!”

“竟然还未到底?”

这竟然是一个武尊境的高手,不比沈老差多少,在此地绝对算的上数一数二的强人,只有杨宗可稳压他一头。中年人大步而来,浑身劲气鼓动,似乎很气愤,但洪武看向杨宗和沈老,却现他们并没有如临大敌的样子,来的似乎不是敌人。

钱啊……

“隋叔叔,请恕我直言。”龙烈血也严肃了起来,“那份档案的事让我吃了一惊,但我可以理解,我知道,如果我继续坚持做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话,无疑会让很多人感到尴尬和不安,我也会把自己置于一个非常危险的境地。那两份东西实在是事关重大,虽然我知道我爸爸会尽力维护我,但事情总有一些不可预料的危险,正如隋叔叔刚才所说的,在国家利益面前,任何个人的得失都微不足道,我爸爸也是从小这样灌输我的,我是龙烈血,我自己也知道我和普通人有些不一样的地方,但在这个基础之上,越一切存在的事实是,我是一名黄皮肤黑眼睛的zh国人,我的血脉中流淌的每一滴鲜血都沉淀着这个国家五千年的历史与荣辱兴衰,那件东西是国器,因此,不论将它们上交之后会对我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仍旧毫不犹豫义无反顾。在我决定上交那块合金还有那份实验报告的时候,我已经对我的未来有所准备了,凡龙氏子孙,生为炎黄人,死为炎黄魂,叛国卖国为第一大忌,这一点,烈血时时刻刻铭记在心,不敢稍忘。但今天的事情还是出乎了我的意料之外,那份档案所给我的,已经比我想要的要多得多,也好得多了。就在两周以前,我还是一个参加着军训的学生,因为和教官的冲突被人扫出了军营,而现在,在我翻开档案的那一刻起,我已经是一名国和国的军人,军队中的一名中尉了,和以前一样,我也依旧可以做我想做的事,在那个特殊的银行账号里,每一个月,我甚至已经开始拿着一个中尉的工资和特殊活动补贴,虽然不多,每月只有一千多一点,但国家和军队给我的这一切,我已经很满足了。我已经没有了别的奢求,共和禁卫勋章的意义我很清楚,我自觉我还没有资格获得这样的荣誉。”

“没什么可是的,你再不回去林叔可要担心了。”少年不容分说,将少女送走,而后才上楼,撑着伤体爬上顶楼才停下。

这还叫没什么好招待的?龙烈血虽然不太懂茶,但也明白此茶的价格绝对不便宜,光看那个玉盒,已是不价值不菲,何况它里面装的东西。任龙烈血怎么想,他还是低估了这一块茶的价值,一直到数年之后,当龙烈血在一个拍卖会上再见到这种茶,并以一个夸张的价格拍到同样的一块后,龙烈血才真正明白今天自己有多么的奢侈,跟这几杯茶比起来,那些山珍海味,满汉全席什么的,算个毛。

以独角魔鬃的体型,身体重量,这一下若是踏在洪武的身上必然会将他碾碎。

平步青云在葛明说得正开心的时候,顾天洋洗好澡哼着什么歌出来了,小胖也头湿漉漉的换了身衣裳跑了过来。小胖人还没进屋里,他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因为这空间之大,远超自己的想象,如果不亲身进去的话,单凭破妄法眼的透视,短时间内是很难找到的。平步青云

洪武身体一震,《金刚身》在这一刻运转度陡然加快,他忽然意识到,《金刚身》可能要突破了。平步青云

龙烈血呢?在学校里,他只是龙烈血!

“噢,别担心,等我问问瘦猴,看看他愿不愿意让自己身上的这一块‘美’多保留一点时间?”小胖安慰着天河,然后用很真诚,很真诚,很真诚的语气,问了瘦猴一句,“瘦猴,你那个地方要擦红花油吗?”

  说完后,郑歌随手将存放这颗神种子的盒子重新盖上,然后就往王乐手里递了过去。

“注意,独角魔鬃是大灾难前野猪的一个变种,性格孤僻,易怒,好战,一对一尺多长的獠牙锋利如刀,头上的赤色独角更是坚硬无比,千万不要被它的独角顶到,否则非死即伤。”

当时村里的一些三姑六婶的私底下还是很同情龙捍的,林雪娇的父母死得早,现在林雪娇也死了,只剩下一个老男人带着个小孩,也真够难为他了,真不知道他能不能把那个孩子带大。可事实却证明那些好心的姑婆是瞎操心了,过了几年,龙捍不仅把那个孩子养活了,还养大了。可龙捍虐待自己孩子的消息又让那些好心人掉了大把大把的眼泪,有人说见到过龙捍经常带着一个小孩在山里疯一样的跑来跑去,那小孩跑不动,龙捍就用鞭子抽他;还有人见到龙捍毫无人性的叫那个小孩和他一起去采石场搬石头;还有人说龙捍从来不给自己的孩子任何玩乐的时间,那小孩子想玩东西,他就凿了一个大石碾在院子里给他的小孩当玩具,那孩子想玩,他就让他去推大石碾;还有人说龙捍经常叫那个孩子在太阳底下一动不动的站上大半天;还有人说龙捍经常把那个孩子放在大木桶里用水烫……总之,龙烈血受到龙捍惨烈的折磨,每次有关龙烈血的话题传到小沟村,总能让几个好心人摇头叹息,人们在猜测,龙捍这样折磨自己的孩子,会不会把孩子折磨疯了。终于,当有人看到那个孩子在用一根木棍劈石头的时候,人们觉得自己的猜测成真了,那个孩子被龙捍折磨疯了,因为据看到的那个人说,当时那孩子状若疯狂,所持的木棍都被手里的鲜血染红,还在一个劲的劈石头,众人想象着那样的情景,心里直冒冷气,几个大婶更是大喊龙捍“作孽啊,作孽啊!”

“小声点,你要死啊!”范芳芳白了瘦猴一眼,“要不然我找你来干嘛?紫薇是我的好姐妹,龙烈血完全是个木头人,平时竟然一点都没有感觉到!”

“你就是龙烈血?”龙烈血前面一个刁着烟的人问道,那时候在学校,刁点的同学的标志就是嘴上一根烟。

杀死独角魔鬃本就是在洪武预料中的事情,但魔兽顽强的生命力还是让他有些心惊。

第四十二章 啤酒瓶的用途 --(5969字)

“小哥哥,给,我刚买的小笼包。”林雪将手上的纸袋子递给洪武,笑颜如花,娇俏可人。

站在台阶上的雷雨看着排在自己面前整齐的队伍,暗自点了点头。现在这些新生的样子,终于可以稍微看着顺眼一点了。

平步青云  为此备受震撼的王乐,并没有继续去透视寻找那位长老吸血鬼提到的一滴烛龙鲜血。

  所以这个当下,关于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的事情,在王乐脑海里转了一圈就抛之脑后,更多的则是在想着那湖泊地底深处的遗址空间。

并没有急于修炼,洪武将《金刚身》放回密码箱里,拿起了《八极拳》。平步青云

  这一夜,共有三十五只侯爵吸血鬼,三只公爵吸血鬼的性命被王乐给收割,从而获得了六十五个战功积分。

Tip:正能量小说,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章节有误,我要:报错
play
next
close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