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_野狗骨头_正能量小说

第51章野狗骨头

看到龙烈血点头,顾天扬这才相信了,突然之间,顾天扬好像想起什么大叫了一声,“啊,我明白了?”

  穆大小姐没好气的训完后,客厅里沉闷的气氛顿时就缓和了不少,空气也重新流通了起来。

当老师念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教室里似乎一下子安静了,大家都在转动着脖子四处瞄着,一直在低头念着点名册的老师也抬起了头,透过那副厚厚的眼镜,老师的目光也在几百号学生中穿梭着,“谁是龙烈血,今天来了没有?”

野狗骨头看到龙烈血摇头,胡先生笑了笑,“初次品如此极品普洱者,如果不能静心静意,则很难体会到其中的妙处,好茶也像喝白开水一样就喝了,我观烈血情态,第一次喝就能尽觉其妙,实在难得啊!”

  只不过这次死在他手里的是异端吸血鬼罢了,除此以外,和以往的大开杀戒并没有什么区别。

七层塔楼门口和里面都是有护卫队守护的,不过今天他们没有阻拦众人,任由一个个年轻人在各自老师的带领下走进塔楼,他们要做的不过是维护秩序,以及禁止这些人上到三楼以上。

寸劲杀的威力洪武可是见过的,以他武者三阶的实力施展出来,一般的三级兽兵绝对挡不住。

野狗骨头  毕竟他这次深入吸血鬼控制的地域,最重要目的就是为了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巩固自己在战功排行榜上首名位置。

野狗骨头就在各种各样的目光和议论中,龙烈血开始了他的大学生活。

事情生在大家排队注册的时候(办注册手续的地方在学校的一个食堂里,那地方宽阔),因为昨天前来西南联大报道的新生人数很多,第一次注册也比较费时间,虽然有三个注册窗口,但在那长长的队伍里排个队等着,至少也要个把小时才能轮到,大家都等得心急火燎。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你是人,别人也是人对不对,别人能排,为什么你就不能排呢?但偏偏,就有那么一些人不想排队就想插到你的前面去直接办手续,这些人通常是由学校里的一个什么人领着来的,不排队,直接带到办手续那里,带人来的那个人和办手续那个低头耳语两句,办手续的就陪着笑把手续给办了。还有的来办手续的人看样子跟本就不像学生,这种人也是最牛的,抬着鼻子走到你前面,话不多说,只把那录取通知书什么的往那办手续那里的小桌子上一扔,办手续那个还是陪着笑给他办了。这样的人,一个两个大家还能忍受,可小胖和龙烈血排了好久的队,眼看就要到自己了,这中午饭还没吃呢,这插队的人十多分钟就来了四五个,这叫小胖如何不光火?忍让从来不是小胖的美德。

“真是累死我了,还好你在啊,我们静瑜就交给你了啊!”

“住手!”这是一个低沉的声音,龙悍的声音也很低沉,但龙悍的低沉又和这个声音有些不同,龙悍的声音,像澎湃的海潮撞击着岩石所出的低沉的回响,而这个声音,就如同两块钢铁碰撞时所挤压出来的一样,在低沉混沌中带着强烈的穿透性,还有一种惯于号施令所孕育出的威严。

龙烈血如果此刻到外面车上去看一下的话,他就会现,原本他以为要拿去采石场随便处理了的那些石头,正被工人们“小心翼翼”的弄上了车,那些石人的断肢残臂,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优待”,装它们的那两辆大卡里面,满满厚厚的垫了一堆茅草,以防止在运输的过程中被损坏。

聪明人和聪明人在一起,有时候确实不需要说太多的话,就如此刻。

  “你这个杀才,抖什么威风,别吓着家里人,本姑娘可没心思陪你在这儿玩杀人,不知道我是光荣的人民警察吗?”

一块木头,在洪水来临的时候可以选择随波逐流,任由洪涛将自己带到自己意料不到的地方,最后腐烂;而一块钢铁,在洪水来临的时候,他会选择沉淀于洪水之下,站在自己选择的位置,用自己的重量来改变洪涛的方向,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钢铁,都会与大地同在。而如果是一条龙……

“我的天!”

“对,没有!这说明什么呢?”王哥看着小吴,小吴看着王哥,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伯父好。”洪武连忙行礼。

  “因为这颗号称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神秘种子实在是太普通了,压根儿就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与众不同之处,随便都能弄到与它类似的种子。”

在龙烈血和楚震东的谈话中,最初从‘五禽戏’开始,楚震东只不过是想借机考究一下龙烈血,楚震东自己想看看,这个一见面就让自己有了好感的年轻人是不是只虚有其表,龙烈血在食堂的表现,虽然让他印象深刻,但也不排除是一个人急智之下所为,今天的相遇,也有可能不是巧合,这样的事,在以前,楚震东已经遇到了不止一起,一些别有心计或自负才学的学生常常用这样的办法来接近自己,而让楚震东想不到的是,他应情应景之下所出的一个考究龙烈血学识的关于‘五禽戏’的‘试题’,龙烈血想都没想就随口而出,引经据典,无懈可击。如果这样的试题是写在纸上龙烈血再回答出来的话,那效果与此时的‘口试’相比又何止差了千倍,在这里,不能查资料,不能翻书,不能作弊,除非他事先就知道自己想问什么然后再去准备了一段时间,但这样的事情,可能么?就算是神仙也没这么大的本事吧?再后来,两人又围绕着楚震东的那篇论文谈了很长的时间,龙烈血对那篇论文的理解程度让楚震东有些吃惊。‘五禽戏’,再加上由龙烈血的历史专业所引出的关于楚震东那篇论文的讨论,这两个都是偶然的话题,但龙烈血的表现实在是让楚震东感到了惊讶,排除了事先准备的可能,那么唯一的解释,也是让楚震东感到震惊和兴奋的一个原因,那就是面前这个看样子只有十七八的少年有着与他的年龄不相符的,甚至是已经远远过他年龄的才华与学术素养。自己刚才的那个不着痕迹的探讨‘五禽戏’的问题,放在学校里,就算是那些终日埋头在故纸堆中的老学究恐怕也不能如此流畅的脱口而出,而眼前这个少年却做到了。还有那篇《论学校本位制与教育的未来》的论文,在学校里知道的人更少,但面前这个少年不光知道,他还对那篇论文有着深刻的理解和独特的看法,除了少数几个好友,楚震东还是第一次与一个不足二十岁的年轻人讨论这个问题。

野狗骨头  毕竟这种古老悠久的遗址空间,一直以来王乐还不曾遇到,更不要说进去过了。

“我想武馆肯定有他们的打算,不急,我们先看看再说。”洪武低声说了一句,便和刘虎静观其变。

“我现在正在思考1加1究竟等于几,这个深奥的数学问题,请不要打断我的思路,谢谢!”野狗骨头

  从眩晕状态当中清醒过来的王乐晃了晃脑袋瓜子,心中满是震惊和意外还有困惑的想道:“小爷只是想要尝试着通过破妄法眼透视到白色玉简里的内容。”

野狗骨头这次上古遗迹之行,能活着回来的护卫队战士只有十几个,洪武都很熟悉,这叫赵龙的也不例外,大家都曾经历过古城中的混乱和凶险,如今死里逃生,自然就成为了朋友。

“嗯,已经完成百分之九十七了,还差一点点,只差一点点了。”洪武眼睛红,心神沉浸在体内,努力的驾驭一条条丝线去构筑秘印,已经接近大功告成了。

观察所内出了演习开始的命令!

一路前进,洪武越的心惊,他在沿途现了不少青黑色鳞片,全都有磨盘大小,显然是从那莫名魔兽身上脱落下来的,不少鳞片上都粘连着鲜血和碎肉,模糊一片,令人憷。

  王乐对于黄胖子和郑歌的门中师长信任有限。

第九十二章 夜色温柔 --(5319字)

“我这个教历史的小老头哪有你这个班主任亲啊?”

一路前进,洪武越的心惊,他在沿途现了不少青黑色鳞片,全都有磨盘大小,显然是从那莫名魔兽身上脱落下来的,不少鳞片上都粘连着鲜血和碎肉,模糊一片,令人憷。

  王乐不置可否的淡淡回答道:“不为什么,你这次是来港岛旅行,就不要再问了,交给小永和耀扬来处理。”

“谢谢,连上啤酒一共是五十八块!”

  一炼洗脉伐髓……

刘祝贵皮笑肉不笑的龇了龇嘴,露出几颗黑黄黑黄的牙齿,盯着王利直看了一眼,又问了一句:“那天的村民大会你也来了吧?”

野狗骨头  而这对于使用破妄法眼的王乐来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七层塔楼门口和里面都是有护卫队守护的,不过今天他们没有阻拦众人,任由一个个年轻人在各自老师的带领下走进塔楼,他们要做的不过是维护秩序,以及禁止这些人上到三楼以上。野狗骨头

  王乐摸了摸鼻子,苦笑回道:“如果南天前辈没有骗我的话,那就是了。”野狗骨头

他虽然没有见识过秘术,但来到华夏武馆一个多月,也听说了不少有关秘术的种种传说。

抛下那一堆让人头昏的xyz和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做了什么,给后世带来怎样怎样的影响的白痴历史题,龙烈血回家了,现在他更关心的是另外一件事。

  但你丫非要放贱,拿自己的小命和眼前的这位杀星玩儿,能怪得了谁,当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豹子呆住了。

等濮照熙他们的车开到通圆山大门口的时候,那里已经停了好几辆的警车,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来来往往的,仍旧有不少来逛公园的人。小杨的“饭”也在车上吃了,一下车,马上就有一个穿着警服的人迎了过来。

此刻,洪武没有歇斯底里的嘶吼,也没有绝望的哭泣,出乎徐正凡和方瑜的预料,在方瑜即将身异处的时候,他竟然闭上了眼睛,浑身劲气鼓动,像是在修炼某种绝学。

  毕竟这种古老悠久的遗址空间,一直以来王乐还不曾遇到,更不要说进去过了。

  王乐深深看了眼黄胖子和郑歌,狡猾的说道:“相信二位哥哥不会让小弟在接下来的这场交易当中吃亏。”

洪武仅仅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将《八极拳》修炼到了登堂入室境界,这就已经让方瑜惊为天才了,可这黑衣少年却在一年多一点的时间里将一门下品武技修炼到了大成圆满境界。

  顿了顿,王乐的脸色一改,冷漠的道:“一个都不行!”

“老爷子,消息绝对是真的,我已经联系过咱们在贝宁基地的人,孙敬之的确在哪儿。”一个中年人恭敬的站在一位老人身前,弓着腰说道:“各种信息都显示,上古遗迹真的在贝宁荒野中。”

野狗骨头“哟嗬,果然跟传说中的一样,拽得不得了!”那个人把烟吐到地上,用胶碾灭了,“你知道我是谁吗?”

  就这样,当王乐从垃圾处理厂回到半山别墅庄园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的边上。

至于修炼法门,他不需要,有《混沌炼体术》就足够了。野狗骨头

回到学校,已经八点多了,小胖和龙烈血分道扬镳,龙烈血回宿舍,小胖则去女生宿舍那边找董洁。似乎是对瘦猴的那句话心有所悟,小胖在去找董洁的时候,破天荒的为董洁买了一把花,花是满天星,素洁,淡雅,还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一个卖花的用自行车驮着几个大篮子在夜晚的路边叫卖,价钱很便宜,适合学生消费,那把花只花了小胖六块钱。那个卖花人的篮子里还有很多玫瑰,不过虽然现在天黑了,但第一次送花的小胖显然还没有拿着一大把玫瑰站在女生宿舍下面的勇气,买了花的小胖把花反手拿在背后,然后一路鬼鬼祟祟像个贼一样专拣路黑的地方向女生宿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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